来源:海关发布

10月29日,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在出口渠道查获未申报危险货物铅酸蓄电池1000个,重2275千克。该商品联合国编号为UN2800,属于第8类危险货物。目前,已移交处置部门作进一步处理。

铅酸蓄电池是否是危险品(深圳海关查获危险货物铅酸蓄电池1000个)(1)

海关提醒: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感染、腐蚀、放射性等危险特性,在运输、储存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处置中,容易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,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需要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,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。

供稿/ 深圳海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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